农民工申请技能培训补贴,应当具备以下条件:
1、持有农业户籍身份证;
2、在本市就业并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;
3、持有本市社会保险卡;
4、200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参加了符合本办法规定的职业技能培训。
申请人按就近管理原则,向劳动保障部门进行咨询、递交申报资料,具体地址、电话如下:
市劳动保障局:25941057
深南中路1025号新城大厦东座713室
罗湖区劳动局:25438314
深南东路1068号劳动局大楼2楼
福田区劳动局:82978040
福田区福民路123号福田区行政服务大厅30号窗口
南山区劳动局:26079381
南山区南山劳动大厦三楼
宝安区劳动局:27664696 27846920
宝安区新安街道新安三路65号
龙岗区劳动局:28903724
龙岗区中心城龙翔大道8029号龙岗区劳动局一楼服务大厅
盐田区人力资源局:25228153
盐田区行政文化中心427室
深圳市鹏程职业技能鉴定所报名点:83377025
福田区福强路1009号深圳高级技工学校宿舍楼一层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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